村民上山祭祖救了一只鹰
民警将鸡鹰送到山林中放生。今报通讯员吴永峰 摄
获救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剑 通讯员吴永峰)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一村民上山祭祖时,发现一只鹰被困,便将其解救回来交给了警察,后来经专业人员辨认,这是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该村民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意识和热心之举受到了民警的表扬,那只鸡鹰已由派出所民警放归大自然。
“警察同志,我这里救助了一只‘老鹰’,应该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4月18日,融水县杆洞乡花孖村村民杨先生上山祭祖时,在山上看到一只被困的“老鹰”,他救下后,立即向当地的派出所报告。
据杨先生描述,当时,这只“老鹰”被困在荆棘丛中,疑似受了伤。见有人靠近,它便竖起羽毛怒瞪双眼,嘴里还不时发出叫声,拼命地挣扎着却飞不起来。由于平时公安机关常在村民中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杨先生明白应该立即把情况向派出所报告。并在祭祀结束后,小心翼翼地把“老鹰”带下了山。
派出所民警接到报告后,马上联系了相关专业人员一道来到杨先生家。经专业人员比对辨认,确认这只“老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随后专业人员对鸡鹰体表进行仔细检查,没发现它有受伤迹象,初步判断可能是被困时间长了,体力损耗过大,导致短时间内无法正常飞行。
民警对于杨先生保护和救助野生动物的热心举动当场给予了褒奖。他们把获救的鸡鹰从杨先生家中带走后,经过悉心照料和仔细观察,确认其已恢复体力且具备放生条件,便驱车将鸡鹰带至远处的山林进行放生。
据了解,鸡鹰属隼形目鹰科鹰属鸟类,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0年鸟类红色名录。鸡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捕食老鼠、蛇、野兔或者小鸟,是重要的益鸟。
民警提醒:群众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时,不要随意投喂食物或者擅自帮助处理伤口,应尽快联系专业部门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