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旧墙翻新定金 突发变故无法履约
编辑:朱雀 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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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易翰园)“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拿回了定金!”近日,柳州市民吴先生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工作人员手中,并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5月,吴先生在小区散步,看到广西某公司的业务员正在推介房屋旧墙翻新,于是便有了把自家房屋墙面翻新的想法。随后,业务员上门测量,给出的工程预算约2万元。吴先生与公司签定房屋旧墙翻新协议书,并缴纳了定金1000元。
近期,因吴先生家中突然发生变故,资金出现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房屋旧墙翻新协议。11月9日,他来到消委会反映自己的难处,请求帮助拿回定金。
消委会工作人员解释称,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吴先生单方面违约,商家可以不退回定金款。鉴于吴先生家中出现的实际困难,消委会打算跟该公司沟通商量。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到该公司柳州办事点,说明了吴先生家的情况,希望公司秉持服务理念,协商解决吴先生家的难题。该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体谅和支持,同意退款。11月21日,记者了解到,吴先生已经拿回了1000元定金。
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们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同时,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放心消费”创建中来,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提升全市消费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