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暑期工 警惕被侵权
又到暑假,柳州不少在校的学生选择利用假期提前感知社会,走进企业实习或打暑期工。然而,学生打暑期工被欠薪、无福利等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许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
上了8天班分文报酬没有
6月19日,刚刚高考完不久的小胡,为了增加社会经验,到解放北路金鱼巷一家奶茶店打工。不过,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他上了8天班后,因为老板时常对他冷嘲热讽,他便提出辞职、结清工钱,但老板却不爽快,迟迟不给他结算工钱。
小胡说,他做那份暑期工一直勤勤恳恳,没有迟到早退,他是因为老板说话阴阳怪气,对他冷嘲热讽,让他受不了,于是6月26日向老板提出辞职。当时,老板也答应了。
第二天,他去结算工钱时,老板却对他说,现在走的话算自动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并要求他再来上班,不来上班的话算旷工也不发工资。想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同意后才可以离职。
小胡说,他之前提出离职时,老板已经同意了,事后要求结清工钱时又提出种种要求,而且拒发工资,不合理也不合法。虽然钱不多,但也是他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
由于小胡入职时并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也没有约定工资待遇,对此,奶茶店迟迟不付工钱。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胡持相关证据找到了劳动监察部门。
在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小胡最后以10元/小时的标准,拿回了400元劳动报酬。
异乡打工被克扣工资
去年暑假,柳石路一所技校的学生小黄为了增加社会经验,和同学一起到广东东莞一家电子厂打了一个多月的暑假工。不过,在他准备结束暑假工回校上课时,发现工资被“缺斤短两”。
小黄说,进厂的时候,工资说好是按照14元/小时标准支付的,且包吃包住,保底一个月有3000元。期间,他没有请假旷工,但是做了一个多月后准备回校上课时,按照工价结算,本该是3000多元的工资,到手却不到两千元,少了将近一半。
“我们办理离职的时候,工厂负责人说,虽然工钱按14元/小时的工价,因为要扣除保险和电费,所以每个小时扣5元,所以工资只有那么多。”
小黄说,由于当时工厂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和协议,再加上在广东东莞人生地不熟,他们也不知道怎么维权,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律师:
打暑期工也要有维权意识
律师提醒,暑期工的特殊性在于临时性、短期性,使得一些只为相对固定、长期用工而设立的劳动法律法规鞭长莫及。对此,各相关主体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合力织密暑期工的权益保障大网。当然,暑期工本身也要时刻绷紧权益维护这根弦,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尽管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暑期工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报酬方式、劳务范围等。如果不能签订书面合同,则应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今报记者黄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