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有“红线” 发现违规请举报
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晓梅)记者1月27日下午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抓好“双减”政策落地后的第一个寒假,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校外培训行为“十严禁”的通知,为校外培训划定“红线”。我区还将结合线上巡查专项行动和线下巡查整治行动,公布各地市监督举报电话。
在我区公布的校外培训行为“十严禁”清单中,除了强调严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间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外,还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严禁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以“直播变录播”“线下变线上”方式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禁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记者留意到,“十严禁”还禁止培训机构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在教材、教辅材料、文具等方面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以及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
为此,我区设立了“双减随手拍”便捷投诉举报平台,市民可通过微信扫一扫广西“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按照页面提示选择举报事件发生地址、填写举报内容及照片即可提交举报信息。
此外,市民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也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自治区教育厅0771-5815497,柳州市教育局0772-2851554,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9653,来宾市教育局0772-4236667。
“十严禁”清单
(一)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活动;
(二)严禁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间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以“直播变录播”“线下变线上”方式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四)严禁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严禁培训机构未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未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进行收费、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未按照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退费事宜等校外培训收退费相关违规行为;
(六)严禁在消防、住建、环保、卫生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校外培训;
(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择校培训及竞赛、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开展培训、勾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诱导或者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加重学生校外学习负担的行为;
(八)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以及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
(九)严禁培训机构未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协议,未按时发放工资;
(十)严禁未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违规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