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便利机动车注销登记”正式实施
柳州讯 为有效解决废旧车辆报废难,办理手续繁琐的实际困难,经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部门研究谈论,柳州交警推出“便利机动车注销登记”便民措施,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群众申请,警企联动,上门收车,委托代办”的服务,让群众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联系机动车报废业务办理,并充分保障群众利益。该措施已于7月1日起实施。
若群众(企业)名下登记机动车辆达到报废期或虽未达到报废期但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拨打车管热线服务0772-2603012,或者注册并登陆“柳州交警”APP,在【机动车报废申请】业务模块下提出申请,反馈车辆登记信息,车辆停放位置(辖区)。
热线承办部门将该申请信息流转至辖区交警大队,辖区交警大队安排警力与当事人联系,确认车辆停放位置,车辆手续(车辆登记证书、车牌、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是否齐全。
辖区交警大队警力会在5个工作日内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并通知市区具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一同到现场与当事人确认车辆。
机动车回收企业根据机动车回收业务规范,仔细核验车辆,及相关手续(车辆登记证书、车牌、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有遗失手续的情况,请当事人签署《关于XXX证件遗失的声明》,交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工作人员作为缺失手续档案保存。
随后,机动车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出具车辆回收单(含业务手续回收、回收价格等)给当事人,当事人提供银行卡号用于收取车辆报废回收款项,完成车辆交接相关手续。
机动车回收企业负责将车辆转移(拖移)到指定报废地点进行解体后,制作《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与上述移交材料一同交回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业务。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后,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注销证明交群众。
(何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