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将可以溯源追责
今报柳州讯(记者黎静)6月29日,柳州市在创建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完成10个合格证示范县区、38个合格证示范乡镇、34个合格证查验示范点的创建目标,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按计划,2021年广西有南宁、柳州、桂林等3个城市创建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6月,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为便于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在全国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基础上,把柳州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分为A、B、C证。其中,A证由市种植养殖环节开具,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督;B、C证由市场分销环节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监督。通过合格证推进生产主体、收购主体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和诚信自律,让问题农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创建活动有序推进,8月至12月,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巡查,将合格证开具、查验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其中,要求创建目标开展“生产有记录、过程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上市有检测、质量可追溯”等建设内容;对有条件的所有“三品一标”企业、规模养殖企业、龙头企业推行电子合格证应用,鼓励推行“合格证+追溯码”的合格证和质量追溯相结合的电子合格证,建设覆盖小农户的村级自助式电子合格证打印系统。
据介绍,通过执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示范市创建活动,柳州市将进一步强化种植养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和责任,规范生产过程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