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骑行柳梧高速柳州至象州段  查看:5896 回复:1
   
行者 发表于:2017-11-25 12:16:14   楼主 

     2017年11月26日(周日)骑行柳梧高速柳州至象州段


  柳梧高速公路,在古亭山南与G72高速公路连通,起点为;连通点,终点为梧州市。柳州至象州段,途径江口乡、白沙乡、里雍镇地界,进入象州地界,不经过象州县,直接从罗秀在寺村之间穿过,进入金秀县的大瑶山,从六巷乡与大樟乡之间的崇山峻岭中穿过,工程艰巨,施工难度大。目前这条未正式通车的高速路,已经成型,希望在未正式开通之前,上去爽一下。欢迎偶遇。【有隧道,带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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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早上8点30分在古亭山香桥路口集合出发。 (遇雨改期)

    【行程线路】柳州-古亭山-柳梧高速-金坪,单程约42公里。

    【全程路况】城市道路、乡道、未正式通车的高速路。

    【全程强度】 中。

    【备用电话】13633081891(朱雀)

    【免责申明】 (无论以何种形式参加活动者,看到或未看到本申明的,一律为默认同意下列免责声明)

    本人自愿参加 2017年11月26日(周日)骑行柳梧高速柳州至象州段活动,并发表以下免责声明:
    一、本人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参加此次活动。
    二、活动为偶遇性质,无领队,风险自负。请评估自己身体状况再决定是否参加。团队中各成员均处于平等地位,所作分工仅仅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并无上下级或者指挥与被指挥关系。
    三、本人已经充分了解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如下提到的危险:交通工具带来的危险;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地质因素带来的危险;瘟疫、疾病带来的危险;第三人带来的危险;动物带来的危险等等。
    四、活动过程中遇到危险,相信团队中其他所有成员均会尽力救助,但即使如此仍不能完全避免伤害的产生时,声明人以及声明人的亲属不向其他成员主张任何赔偿责任,除非该伤害是由于其他成员的故意所导致。
    五、本人完全清楚上述免责条款内容和后果,并已通知家人和征得家人同意之后,签署上述免责声明。
   声明人:XXX 2017-11-26

    【出行提示】
    1、请自购户外保险,遵守交规,带好防护(头盔、手套等防护用品),请作好各种准备工作,自行车的完好率及比如迷路等;
    2、自带干粮和水,提倡环保,不乱扔垃圾,备好塑料带,装自己路上产生的垃圾;
    3、不踩踏农作物,未经村民许可不自行采摘农作物;
    4、您确保自己身体健康,状态良好,也没有罹患不适合剧烈户外运动的疾病;
    5、出发前一天,没有大量饮酒,也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良好体能、判断能力的行为;
    6、在活动过程中,互相关照,不脱离队伍、不独自行动、不从事其他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危险的举动;
    7、一旦发生身体不适和其他危险,您能够在第一时间通知队友,以获得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并配合他们采取必要的避险、治疗措施。
8、活动为偶遇性质,无领队,风险自负。请评估自己身体状况再决定是否参加。

    请点击链接:
http://cps.hzins.com/5254/product/detail-490.html 自行购买出行保险(5元=3天)。

    【线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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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17-11-25 12:26:08  Post IP:182.89.91.4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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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天气不错:handshake